?2025年7月9日,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写了《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旨在指导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神经修复材料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2025年7月9日,国家药监局组织编写了《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并面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旨在指导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对神经修复材料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神经修复材料产品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
本要点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神经修复材料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要点是对神经修复材料产品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一、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13-10-04的神经修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神经修复材料产品:经过脱细胞处理的天然神经修复材料;聚乳酸(PLA)、聚羟基脂肪酸酯(PHA)、聚乙醇酸(PGA)等生物可降解合成材料制成的神经修复管;胶原、壳聚糖等天然高分子制成的神经修复管;具有特定结构设计(例如植入物孔隙结构、植入物三维结构等),由不同合成高分子和/或不同天然高分子材料组成的复合神经修复材料;其他用于支撑和引导神经组织修复的神经修复支架等。该类产品适用于修复受损的神经组织。该类产品的管理类别为III类。
二、注册审查要点
注册申报资料宜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对注册申报资料的要求,同时宜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提供申报产品名称的确定依据。建议使用“神经修复材料”或“神经修复管”作为产品通用名称的核心词,以产品使用部位(如周围神经等)、材料组成(如聚乳酸、聚羟基脂肪酸酯、聚乙醇酸、壳聚糖、胶原等)、技术特点(如生物可降解/可吸收)等作为特征词。
2.注册单元划分
神经修复材料产品的注册单元划分建议依据《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并结合产品的主要组成材料、技术原理、结构组成、性能指标及适用范围等因素进行考虑。
3.结构及组成
需明确组成材料、灭菌方式及货架有效期信息。
4.适用范围
需明确修复的神经类型、适用的神经缺损长度等信息。
(二)综述资料
1.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1.1产品结构及组成、工作原理、作用机理
应详述产品立题依据,描述产品研发的目的、研发的基础和必要性,基于所申报产品的自身特点,论述临床使用的必需性。概述产品基于立题依据开展的相关研究。
应详细描述产品的工作原理和/或作用发挥机制,并提供支持性资料。
应详细描述神经修复材料的主要结构和组成,如材料信息、孔隙(如适用)等;并提供相关的组成结构示意图。
应明确产品所有组成材料的通用名称/化学名称、商品名/牌号(如适用)、符合的材料标准(如适用)及与人体接触性质等基本信息,包括着色剂、粘合剂、润滑剂以及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剂等。提供所有材料供应商清单,其中对于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材料,还应提供入厂质控标准及入厂检验报告,文件中应能表明材质信息,必要时提供材质证明。材料信息应在注册申报文件中描述一致。
建议产品组成材料以列表的形式提供,并与产品结构图示中标识的部件名称一一对应。如产品组成材料为混合物,还需明确混合材料的组分及其含量信息。对于部件结构采用分层/分段结构设计的,需逐层/逐段分别进行描述。对于首次应用于医疗器械的新材料,需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预期使用用途、使用部位及安全性的相关研究资料。
1.2型号规格
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需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建议采用对比表及或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或配置)、功能、产品特征和运行模式、性能指标等方面加以描述。
1.3包装说明
说明所有产品组成的包装信息,包括包装形式、初包装材料(如适用,应明确商品名或牌号)及尺寸。宜说明与灭菌方法相适应的无菌屏障系统信息。如产品在液体中保存,还应提供初包装安全性评价资料。
1.4研发历程及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应当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详细描述其异同点以及对产品风险/获益的影响,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1.5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1)适用范围:应明确修复的神经类型及尺寸,如因外伤、手术或疾病导致的周围神经断裂或损伤,神经缺损长度不超过XXmm。
(2)禁忌证:应明确该产品禁用的疾病、部位、人群等(如有),如植入部位存在活动性感染或无法控制的感染、严重的免疫抑制状态、严重的凝血功能障碍、经确定为不可逆的神经损伤等。
(三)非临床资料
1.产品技术要求
需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同时还可参考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结合产品设计特征及临床应用来制订产品技术要求。
1.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明确产品型号/规格,阐明各型号/规格间的区别及划分说明,型号/规格的表述需在全部注册申报资料中保持一致。
1.2性能指标
对于可客观判定神经修复材料产品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以及质量控制相关的其他指标,应将其列入产品技术要求。具体产品性能指标可参考表1制定,如有不适用条款,申请人需在申报资料中说明理由。如产品有特定设计,申请人还需根据产品设计特征设定相应的性能指标,并将其列入产品技术要求。建议根据性能研究结果合理制定各性能指标的接受标准,性能指标应不低于产品适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
1.3检验方法
产品的检验方法需根据技术性能指标设定,检验方法需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方法。对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不适用的条款,需说明不适用的原因。应保证检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现性,必要时可以采用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1.4附录
建议申请人以附录形式提供产品的结构图示,以及该产品的全部制造材料信息,必要时提供初包装材料信息(液体保存类产品)。
2.产品检验报告
提供检验样品型号/规格的选择依据。所检验型号/规格需为能够代表本注册单元内其他型号/规格的典型性产品。当申报产品包括多个型号规格,需综合考虑申报产品的原材料、结构组成、包装方式、灭菌方式、生产工艺和预期用途等影响因素;单独的型号不能完全覆盖时,需选择其他型号进行相关性能的补充性检测。
3.产品性能研究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开展适宜的性能研究。具体性能验证项目选择可参见附表1,其中不适用的项目,申请人需详细说明理由并提供支持性资料。如产品宣称有特定设计、技术或性能,申请人还应根据产品设计特点、技术和性能设定额外的临床前评价项目,重点评价该设计及预期达到的目的,例如促进神经再生等。
申请人需说明各项性能指标的设定依据、所采用的标准或方法、采用的原因及理论基础。对于自建方法,申请人还需提供相应的依据及方法学验证资料,并提供涉及到的研究性资料、文献资料和/或标准文本。
对于研究方案中的每项测试,取样计划应能保证每个参数的测量数据具有足够的代表意义。取样计划应能代表产品相关参数的最恶劣情况,且能够充分代表所有的器械设计。取样应充分代表产品制造的正常波动。对于所有的测试,应说明测试样品数量的合理性。
3.1研究资料内容
申请人需提供产品性能研究资料,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研究目的及基本原理。
(2)验证样品的规格型号及选择依据。受试样品应采用具有典型性的终产品。
(3)验证样本数量及其确定依据。可参考相关的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选择合理的样本量。
(4)研究项目及其接受标准、试验方法。应详细说明试验方法和实际试验条件。如果可行,建议在模拟实际临床条件的环境中进行临床前测试。
(5)研究结果及数据统计分析。一般建议应提供数值范围、平均值、标准差、95%合理的置信区间等。如果与其它参考器械进行对比研究,还应提供相关的统计学分析方法及相关统计结果如P值等。
(6)偏差分析(如有)。
(7)研究结论。
4.生物相容性评价研究
该产品宜参考GB/T 16886系列标准开展生物学评价,必要时开展生物学试验,由于神经修复材料属于与组织/骨持久接触的植入器械,需考虑的生物相容性风险一般为:热原、细胞毒性、致敏、皮内反应、急性全身毒性、亚急性毒性、亚慢性毒性、慢性毒性、植入、遗传毒性、致癌性等。此外还应考虑产品对神经系统的毒性作用,可参考YY/T 1670.1进行。对可能引发潜在免疫毒性的,还应提供免疫毒性评价资料。
对于首次应用于医疗器械的新材料,宜提供该材料适合用于人体的安全性相关研究资料,评价生物学风险。
若生物学评价确定需要开展生物学试验的,注意生物学试验报告需明确试验样品取样部位以及制备过程。
5.生物安全性研究
对于含有动物源性材料的,应依据《动物源性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提供生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动物源原料来源、收集与处置的控制进行风险管理的资料,病毒去除/灭活研究资料;免疫原性和/或免疫毒理研究资料。对于含有同种异体原材料的,应满足《同种异体修复材料病毒灭活验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灭菌工艺研究
描述用于保证产品无菌的质量保证体系,明确灭菌工艺(方法和参数)和无菌保证水平(SAL)。神经修复材料的无菌保证水平(SAL)需达到10-6。若灭菌使用的方法容易出现残留,应当明确残留物信息及采取的具体处理方法和条件,并提供研究资料。
7.稳定性研究
申请人可参考《无源植入性医疗器械稳定性研究指导原则》提供产品的货架有效期研究资料和包装完整性研究资料。货架有效期验证项目包括产品自身性能和包装系统性能两方面。产品包装完整性除考虑储存条件外,还需考虑运输条件,根据适用情况可选择人工搬运、堆码、振动、低气压、集中冲击等模拟运输试验验证包装系统性能。
8.临床前动物试验
可依据《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决策原则》决策是否需开展动物试验研究。开展动物试验研究时宜符合《医疗器械动物试验研究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第二部分:试验设计、实施质量保证》中的相关建议。
如需进行动物试验,应选择合适的动物并建立合适的损伤或病理模型评价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其中重点应关注植入物促进神经再生和恢复神经功能的功能评价(见附表2),还应评价植入物的安全性(如大体观察、组织学分析评价植入材料部分周围组织即纤维囊腔组织厚度、炎性细胞及其他组织改变等)。
(四)临床评价资料
宜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交临床评价资料。注册申请人可参考《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技术指导原则》选择临床评价路径。若注册申请人采用同品种对比路径,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等同性论证技术指导原则》开展临床评价。若开展临床试验,则需严格按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进行临床试验,并提交完整的临床试验资料。临床试验的设计可参考《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设计指导原则》。注册申请人如有境外临床试验数据,可参照《接受医疗器械境外临床试验数据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五)产品说明书与标签样稿
产品说明书、标签样稿内容应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宜结合临床评价结果对产品的适用人群和适用部位进行详细描述。说明书中关于产品性能特征的描述不应超出研究资料及产品技术要求,不得含有未经验证的夸大宣传的相关描述。
(五)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需按照《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要求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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