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椎板固定板系统产品技术要求及注册审查要点
发布日期:2024-09-29 22:46浏览次数:90次
2024年9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椎板固定板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第24号),一起来了解今日发布的正式稿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的差异,以及椎板固定板系统产品技术要求及注册审查要点。

2024年9月2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椎板固定板系统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第24号),一起来了解今日发布的正式稿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的差异,以及椎板固定板系统产品技术要求及注册审查要点。

椎板固定板系统产品技术要求.jpg

一、椎板固定板系统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的制定需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同时结合产品具体适用的指导原则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产品的特点,选择适用项对各项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进行制定,以保证产品安全、有效。

1.产品型号/规格及其划分说明

列表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明确产品型号、规格的划分说明。提供各型号产品的结构图并标识关键尺寸。提供产品关键尺寸信息,如椎板固定板支撑段长度、宽度、厚度、开口高度、板孔直径、折弯角度、孔数,固定螺钉长度、外径、内径、螺纹型式及螺纹尺寸信息等。

2.性能指标

产品技术要求中指标需针对终产品,选取适用的项目制定,且性能指标不低于产品适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或强制性行业标准。如产品有特定设计,注册申请人还需根据产品设计特征设定相应的性能指标,并将其列入产品技术要求。对于可进行客观判定的成品定性或定量的功能性、安全性指标,需将其列入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性能指标一般包括:椎板固定板关键尺寸(如椎板固定板支撑段长度、宽度、厚度、板孔直径)及公差,固定螺钉关键尺寸(如螺钉外径、内径)及公差,硬度,表面质量(外观、表面粗糙度、表面缺陷),配合性能(如适用,单个组件申报时不适用),无菌(如适用),环氧乙烷残留量(如适用)。

3.检验方法

产品的检验方法需根据技术性能指标设定,检验方法需优先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方法。对于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不适用的条款,需说明不适用的原因。所有引用的标准注明其编号和年代号。自建检验方法需提供相应的方法学依据及理论基础,同时保证检验方法具有可操作性和可重现性,必要时可以采用相应图示进行说明,文本较大的可以附录形式提供。

4.附录

建议注册申请人以附录形式明确产品制造材料信息(如化学成分、显微组织),同时明确材料性能符合的相关标准。表面经阳极氧化处理的产品需明确其表面元素信息。如已开展磁共振(MR)环境下的行为属性的相关验证,磁共振兼容性相关信息需在附录中明示。

5.其他

如有不适用的项目,需予以说明。本部分仅提供了常规产品的基本性能要求,给予参考。

对于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或具有新作用机理、新功能的产品,需在产品技术要求中明确产品所具有的其他功能性、安全性指标,性能指标的制定需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要求。

二、椎板固定板系统注册审查要点

椎板固定板系统注册申报资料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要求和批准证明文件格式的公告》中的要求,同时宜符合以下要求:

(一)监管信息

1.产品名称

产品的命名需采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的通用名称,或以产品结构及组成、临床预期用途、适用部位为依据命名,需符合《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无源植入器械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一般可命名为椎板固定板系统。

2.分类编码

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分类编码为13-03-01,管理类别为Ⅲ类。

3.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

产品注册单元的划分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指导原则》的要求。主要组成材料不同的产品原则上需划分为不同的注册单元,如椎板固定板系统中的同类组件(如不同材质的椎板固定板)需作为不同的注册单元申报,但作为同一系统内配合使用的、材质确定且唯一的组件,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申报,如固定螺钉(TC4钛合金)和椎板固定板(TA3G纯钛),虽组件间材质不同,但因组合使用,可作为同一注册单元申报。

(二)综述资料

1.产品描述

需在产品描述中明确产品的通用名称及其确定依据;明确产品的管理类别,包括:所属分类子目录名称、一级产品类别、二级产品类别,管理类别,分类编码;明确产品的适用范围;明确产品的背景信息概述或特别细节,如:申报产品的历史概述、历次提交的信息,与其他经批准上市产品的关系等,如不适用,需说明。

2.器械及操作原理描述

2.1明确椎板固定板系统的结构及组成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含组件、选用材料及符合标准、材料牌号信息、表面处理方式、交付状态、灭菌方式、灭菌有效期信息。

2.2提供产品各型号、各组件、各关键部位(如椎板固定板的关键孔型、固定螺钉的头部及螺纹部分等)的结构图。在图示中标识关键尺寸信息及测量位置,明确产品各型号的关键尺寸参数(包括公差),例如椎板固定板支撑段长度(L)、宽度(W)、厚度(t)、开口高度(h)、板孔直径(d)、折弯角度(α)、孔数,固定螺钉长度、外径、内径等。注册申请人可结合申报产品特点选择关键尺寸参数进行规定以充分表征产品结构设计特征。

2.3明确产品各组件的材料牌号及其符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材料牌号的描述需与其符合的标准一致。进口产品的材料牌号及符合标准不应超过原产国上市证明文件/说明书批准的范围。

2.4宜提交解剖适配图,提供临床使用方法及具体的临床适用情形。

3.型号规格

对于存在多种型号规格的产品,宜明确各型号规格的区别,推荐采用对比表及带有说明性文字的图片、图表,如提供各组件组配关系示意图等,对各种型号规格的结构组成、产品特征、技术参数、功能等方面加以描述。

4.包装说明

明确产品所有组成部分的包装形式及初包装(无菌屏障系统)材料信息。建议提供初包装的照片及图示,明确初包装的尺寸信息和材料信息,并以列表形式说明所有包装内容物。

5.与同类和/或前代产品的参考和比较

需阐述申请注册产品的研发背景和目的。如有参考的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需提供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的信息,并说明选择其作为研发参考的原因。

需综述同类产品国内外研究、临床使用现状及发展趋势。同时列表比较说明申报产品与参考产品(同类产品或前代产品)在工作原理、原材料、制造工艺、表面处理、结构特征、关键尺寸、适用范围及产品性能指标等方面的异同。明确产品有无使用了新材料、新技术、新设计或具有新作用机理、新功能。

6.适用范围和禁忌证

产品的适用范围、适用人群、禁忌证需与申报产品的性能、功能相符。

6.1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的表述需客观、清晰,使用有明确定义或行业公认的术语或名词。例如:适用于下颈椎和上胸椎(C3至T3)脊柱椎管扩大减压术后的椎板成形。

6.2预期使用环境

明确预期使用的地点(如医疗机构),说明可能影响其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环境条件。

6.3适用人群

说明该器械目标患者人群信息,以及使用过程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不适宜应用的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人群(如适用)。一般椎板固定板系统适用于骨骼成熟患者。

6.4禁忌证

如适用,通过风险/受益评估后,针对某些疾病、情况或特定的人群,认为不推荐使用该产品,需明确说明。

7.申报产品上市历史

如适用,提交申报产品在各国家或地区的上市批准时间、销售情况。如有不良事件和召回,分别对申报产品上市后发生的不良事件、召回的发生时间、申请人采取的处理和解决方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等进行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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