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今日发布,即日实施!
发布日期:2025-05-13 20:40浏览次数:193次
2025年5月13日,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国家药监局通告2023年第33号),形成《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5年5月13日,为做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工作,根据《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国家药监局组织修订了《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3年)》(国家药监局通告2023年第33号),形成《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现予公布,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亦可以看到国家药监局有关医疗器械临床评价的态度,建议大家可以好好读读目录文件。如需《免于进行临床评价医疗器械目录(2025年)》完整文件,欢迎您随时方便与杭州证标客医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联络,联系人:吕工,电话:18058734169,微信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