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法规、注册、临床、体系认证、信息系统一站式服务
24×7服务热线:0571-86198618 简体中文 ENGLISH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关于我们>新闻动态
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流程和要求
发布日期:2022-02-17 22:42浏览次数:1882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以北京市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流程和要求为例说明。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以北京市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流程和要求为例说明。

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流程和要求.jpg


一、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流程办理流程:

办理环节办理步骤办理时限办理人员审查标准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




受理2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完整、清晰,要求签字的需手写签字,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整理成册;(1)能当场受理或者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
审查与决定




决定10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1、按照受理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及时受理,填写受理通知书,将受理通知书交与申请人作为受理凭证;
3、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应当当场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有关材料。受理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的,应当填写接收材料凭证交与申请人,于5个工作日内审查申请材料,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补正有关材料;
4、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该申请事项不需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
符合要求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不符合要求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

二、发布医疗器械广告申请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材料来源材料
必要性
数量要求介质要求表格及
样表下载
其他要求
广告审查表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表格类;纸质、电子样表下载空表下载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需要登录“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企业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并下载打印该表格
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广告样件申请人自备必要原件1份其他;电子不涉及受理标准>提供材料依据>以光盘为存储


Copyright © 2018 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咨询 浙ICP备18025678号 技术支持:熙和网络

新闻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