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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eRPS)系统常见问题
发布日期:2019-11-18 08:43浏览次数:4470次
2019年5月第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的公告(2019年第46号)》,目前,处于新旧系统的过渡期,无论申请CA证书还是使用新系统都会碰到一些问题,本文提前为您罗列这些常见问题。

引言:2019年5月第药监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的公告(2019年第46号)》,目前,处于新旧系统的过渡期,无论申请CA证书还是使用新系统都会碰到一些问题,本文提前为您罗列这些常见问题。

医疗器械注册.jpg

1.勾选变更情形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以境内医疗器械注册变更为例,“变更情形”前9条为列举的9种变更情形,医疗器械注册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勾选。如属于前9种变更情形,则第10项勾选为“否”。如不属于前9种变更情形,则第10项勾选为“是”。综上,前9项可以单选或多选,第10项为必选项。

2.简单许可变更的划分原则是什么?

以进口医疗器械为例,申请表变更情形中第1~10项中一项或多项判定为“是”的,第11项判定为“否”的,判定结论为“属于简单项目”。第11项判定为“是”的,判定结论为“不属于简单项目”。
  以进口体外诊断试剂为例,申请表变更情形中第1~4项中一项或多项判定为“是”的,第5项判定为“否”的,判定结论为“属于简单项目”。第5项判定为“是”的,判定结论为“不属于简单项目”。

3.医疗器械注册变更申请表中“变更情形”为何无法勾选?

eRPS系统对“变更情形”勾选进行了设置,只有勾选许可事项变更类型后,才可进行变更情形的勾选;医疗器械注册人在勾选变更情形时,注意不应与变更类型产生矛盾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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