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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4日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答疑2项
发布日期:2021-08-14 00:00浏览次数:1722次
2021年8月14日,天津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答疑2项,为大家解答有关医疗器械留样及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事项。

2021年8月14日,天津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注册答疑2项,为大家解答有关医疗器械留样及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划分事项。

医疗器械注册.jpg

一、医疗器械产品留样的比例或数量有何要求?

生产企业应当根据留样目的、检测项目以及留样样品的不同,明确具体留样样品的留样比例或数量。留样量一般与留样目的、留样样品、检测项目相适应。留样比例或数量原则上由生产企业自行确定,但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至少能支持一次质量可追溯检测;

2.对于无菌产品,每个生产批或灭菌批均应当留样;

3.对于因新产品、新工艺或变更产品有效期等指标留样的,应当单独计算留样量,不得影响质量追溯检测。

二、医用口罩产品注册单元如何划分?

医用口罩产品的注册单元原则上以技术结构、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为划分依据。通常按照口罩的分类划分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三个医疗器械注册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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