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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总局发布2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答疑
发布日期:2020-07-13 23:56浏览次数:3471次
2020年7月10日,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2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答疑,详见正文。

引言:2020年7月10日,药监总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布2项医疗器械注册技术答疑,详见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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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注射用交联透明质酸钠凝胶产品,若预灌封注射器为外购有注册证书的产品,是否需要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订相关性能要求?

鉴于预灌封注射器不仅作为器械的内包装容器,同时还具有注射的功能,因此无论其是否取得药品包装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均需从终产品的角度考虑在产品技术要求中制订与之相关的性能指标和检验方法,如推挤力、注射器外观(可合并到产品外观中)、刻度、鲁尔接头(对于非鲁尔接头,需要求注射器与注射针的配合无泄漏)、有效容量(或装量)、器身密合性(活塞处无凝胶泄漏或用水进行测试)、活塞与外套的配合(保持垂直时芯杆不因重力而移动)等,具体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可参考GB 15810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2、内窥镜手术系统医疗器械注册单元可以包括哪些?

内窥镜手术系统通常也被称为腔镜手术机器人,其标准组成通常包括医生控制台、患者手术平台和影像处理平台,与腹腔内窥镜和手术器械等配合使用。通常与系统不存在物理连接或者电气连接的部件或附件不与该系统作为一个注册单元,与系统存在物理连接或者电气连接的专用的部件或者附件可以与系统作为同一注册单元。对于在临床中共同使用,与系统连接的通用设备,例如内窥镜冷光源、高频手术设备等,则不与该系统作为同一个注册单元;与系统连接的一次性使用的专用附件也可单独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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